04 申请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须知
一、办理条件:
仅限于在我院分娩的新生儿,因遗失、被盗等情况造成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丧失的,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。
二、办理材料:
1.《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》和《禅城区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》(统一格式,由我院提供);
2.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(1份),没有的应提交接生记录、住院分娩病历、分娩记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(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我院医务科印章);
3.父母双方身份证、户籍簿(如小孩已入户,须含小孩户籍簿)、结婚证(离婚证及抚养证明)验原件收复印件(1份)。
三、办理流程:
(1)申请人(父母双方的一方)凭双方身份证原件、户籍簿原件等资料到我院六楼出生证办理窗口申请,审核通过则填写《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》、《禅城区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》、和复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等证明材料,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我院医务科印章。
(2)申请人凭上述申请材料提交佛山市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(二楼出生证室)办理。
申请补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流程图

注意事项:
1、我院受理补发材料时间:逢星期二、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
上午08:00-11:30,下午:14:30-17:30
咨询电话(医务科):0757-86110888
2、佛山市禅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(二楼出生证室)地址、受理和发证时间:
地址:禅城区同济路10号(即御海湾大酒楼后面)
受理时间:周二、周四
上午: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
发证时间:受理后五个工作日的周二周四
联系电话:0757-83306291